为规范协会会员和会费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协会《章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
协会秘书处是会员和会费的管理部门。
(一)负责会员发展、会费收支、会员服务和会员合法权益维护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组织协会领导和专家每年一次开展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考察调研工作。
(三)协调安排秘书处各部门完成会员对协会提出的咨询、项目、投融资、战略合作等服务工作。
二、会员管理
协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会员条件
1.拥护协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协会。
3.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服务的企业或机构优先。
4.单位会员为经注册批准、依法经营、无不良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含高校二级学院);个人会员为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教育者、研究者、科技工作者、管理者和经营者。
(二)入会程序
1.在协会官网下载入会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协会网站:www.scgkx.cn 或以微信方式提出申请。
2.协会会员管理部审查,报秘书处办公室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协会官网公告。
3.个人会员颁发会员证书,单位会员颁发标牌。
(三)会员权利
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提供的座谈交流、学术论证、咨询研究、专题培训、讲座论坛、信息共享、考察交流等服务的优先权。
4.请求协会提供涉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服务,包括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创新平台建设申报等咨询服务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四)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如有严重违反行为予以除名。
2.执行协会的决议,完成协会交办工作。
3.按年度交纳会费,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4.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反映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维护协会合法权益,未经协会书面同意,不得以协会“指导”“主办”“承办”“协办”等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不得以协会会员名义公开发表与协会业务无关的言论。
三、会费管理
协会会员应按协会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单位会员会费多交不限。对于个别高校、科研单位及初创企业,可通过会费减免或延期支付等方式给予支持。
(一)会费交纳标准
1.单位会员会费:普通会员30000元/年、理事单位会员50000 元/年、副理事长单位会员100000元/年及以上。
2.个人会员会费:1000元/年。
(二)会费交纳方式
1.每年12月31日前,会员以转账方式交纳年度会费,个人会员也可前往协会秘书处财务部以现金方式交纳年度会费,协会开具四川省财政厅会费专用发票。
2.协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省高科技产业化协会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广场支行
账 号:78220100076611609
(三)会费使用管理
协会严格执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会费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单立科目、单设账目,统筹安排使用。会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所需业务活动及运行管理等费用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会费使用情况年终在财务决算中专门报告,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本《办法》经理事会议审议后实施,由理事会负责解释。